工伤鉴定九级,不辞职的话只能得到伤残补助金即九个月工资的赔偿吗?

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医疗补助金是不是没有?
2025-03-23 05:08:4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引擎少报职工工资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减少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渝府发〔2012〕22号
第五十三条 用人单位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回答2:

按照法律规定,九级伤残应该赔偿你八个月的工资,你辞职与不辞职没什么太大关系,唯一的区别是你在职期间如果前期工伤出现后遗症,有企业承担。为了更好的保障你的权益,你不妨去 律师贴吧 寻问下律师啊。

回答3:

其他两个以后离职的时候可以再向单位进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