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身份证办信用卡 ,未经当事人同意骗取银行办理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因此,未经当事人同意,用别人的身份证办信用卡 ,银行方面有权利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拒绝还款,银行可以主张权利!
如果别人以欺骗手段借取身份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不还。对此,不承担任何归还义务。因为银行未能尽到第三人审查义务,未在核实清楚持身份证人非本人的情况下,办理业务,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银行承担。 此外,还应该到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