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该怎么办?

2025-03-21 16:04:2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那么被征收人可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时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2: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回答3: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回答4:

对评估有意义的话,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可以向当地法院进行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