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按规定办理租赁备案,怎么办?

2025-04-03 09:20: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和住建局举报。

一、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第九条规定: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9条的规定可以让出租人付出经济上的损失,所以这一招最有效。

二、向当地住建局举报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是二条第二款规定:

出租人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拓展资料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百度百科: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你可以联系你的中介,房屋中介介绍的出租房屋必须是合法的,什么是合法?肯定包含该房屋必须有租赁备案!可以追究房屋中介的责任,否则,你为什么要通过房屋中介借房子?你看一下你的居间合同就可以了。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应该向房管部门备案;许多地方的房管部门、公安机关也要求出租房屋要到房管部门、公安机关备案。由于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不同,可向当地的房管部门详细咨询。
关于房东不同意备案一事,建议与房东友好协商、争取房东的理解。估计房东不同意备案,是担心税务局找其收税。由于租赁备案不一定必然导致房东纳税、况且依法纳税也是公民的义务,因此,只有尽量说服房东履行其义务。
如果确实无法协商,你可到相关部门反映实际情况,请相关部门查明事实后办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