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最高可加20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或20分。
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及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等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子女加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在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PS:2014年中考,是否调整政策,现在还没出台。
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 你属于吗? 是就可以加10分
16类学生可加分投档录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下列16类考生可给予加分投档录取:
加10分:初中阶段获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市委授予的“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
加20分: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烈士子女;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