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及时处理违章,缴纳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 12 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2)记分虽未达到 12 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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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的交警队,违章处理中心,车辆管理所进行查询
以上资料来源于: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附2016年修正本)
全国交通违章查询系统
驾驶证去年扣了九分,到期前违章已处理完毕缴清罚款,今年到期了,分会清零的,违章没处理完,分不会清零的,办法是应当及时处理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