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政治制度)
①创立标志: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1954)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
a、规定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b、规定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①初步建立:1949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②继续存在: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能结束,但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职能改变)
③新的阶段:1956 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提出。
④进一步完善:1982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确立因素:
①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②为保证祖国统一和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
(2)确立过程:
1949年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三大政治制度是于1954年9月召开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立的。
三大制度是: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我感觉这个问题不是问题问题的存在都不是问题都可以解决的,放心吧。
1949年
一九四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