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齐某单身,父母健在。齐某是个生意人,平时因为周转欠了别人不少的外债,正在慢慢地归还。不料齐某在一次意外中去世,只留下了不多的遗产和不少的外债。齐某去世后,债主找上门,要齐某父母用齐某的遗产还债,但即使是拿走全部遗产还不足以偿还债务,于是债主们就要齐某的父母替齐某归还。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在这则案例中,齐某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除非齐某父母自愿偿还,否则无需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