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让别人搬走并付给所住房屋的租金。私闯民宅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责任,需要拿出房产证以及有效的证件到有关部门进行答行申诉。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被人住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住宅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的房屋,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在解释住宅时必须以此为标准,公民以居住为目的的封闭空间都应当定义为住宅。住宅不强调所有权,是否拥有所有权并不影响居住权,生活中可能存在居住者住宅私有、共同共有以及借住、租住、公有等多种形式。只要是合法居住者都存在居住的安宁权和其他相关权利。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是为故意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搜查只能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非法主要是指无权或者无理进人他人住宅而强行闯人或者拒不退出。拒不退出导致侵害或威胁住宅安宁权呈继续状态,只要不退出,侵害就始终继续。因此拒不退出的非法侵入住宅犯罪为继续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管是何种情况。如果房子确认是你的,你要拿出房产证以及有效的证件到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前提你要做的是和人家共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话,你可以聘请一位有资质的律师来帮你完成。我想既然房子是你的在你的名下,你会胜诉的,房子也会物归原主的。
只要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可以通过协商要回来,要是不给你的话,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另外就是你二十年都不住的房子为什么不出租出去,多少也有些房租的。
那你可以打官司的这种事情对方肯定是错误的,这是你的房子,别人做了这么多年,至少应该付房费。
简单,直接起诉,让他搬走,付给所住房屋的租金!私闯民宅,判刑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