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出了认定书,对方不签名,是对认定事实有异议,这种情况对方可以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超过法定期限(收到认定书3天内)不申请复核,表明对申请权利的放弃,就按现在的认定责任来处理。
2、伤者目前是属于门诊治疗,钱是不能给对方的,可以相互沟通,当要去医院接受治疗时,你可以陪伤者一起去,交钱后自己保留票据,对今后的处理自己较为主动了,不会出现拖着的问题。
3、你把合法证照、保险单复印件交给交警部门备案,认定书送达后5天内对方不申请财产保全,交警部门应当将车辆、证件返还当事人的。
你好,估计你说的不签到是指交警调解书吧,责任任定书是不需要你们当事人签字的,交警两个人以上签字就可以了,如果你们调解未果,你就不要理他了,把车取出来后,压交警队点钱就行了,告诉对方,如果老是这样无理要钱不调解的话,因此受到的损失会诉送他,让他来赔偿,吓吓就可以了
原理上来讲,
现在交警只是辅导和调解,而不是判定事故责任,除非他是明确目击的.
有纠纷,
责任判定是要到交警的技术鉴定科做鉴定在由法院判定,
当然,
只是车损的话是民事,
谁主张谁举证.
所以,认定书是你和对方的协议,
你签了字就有效了.
当然,你如果有你说的这个关系的证据,可以去交警科去投诉,看你们当地交警队的内部管理风格了.
但理论上和认定书的责任分配没有必然联系,除非你找到明确的人证,物证证明事故发生的责任事实和认定书的责任分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