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解释学即法学方法论,是法官怎样裁判案件,在裁判中如何适用法律,如何解释法律的学说。法官用这种方法是用来解释真实的案件,学者用这种方法是用来研究法律,或称法学方法论。
民法解释学是关于法律解释适用方法规则的理论,是一种实用法学,操作性强。无论什么庭法官办什么样的案件,均适用同样的方法,只是刑事、民事、行政的某些方法受到限制。如在民事裁判中有类推适用,但在刑事裁判中不能适用类推,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刑事裁判适用类推,是因为两种实体法有本质差别。
民法解释学是实用科学、实践科学,其目标是实践社会正义。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哲学解释学上讲的"实践"和法解释学中的"实践",有所不同。法解释学所说的实践,就是司法实践,就是法律的适用。民法解释学的最终目标,已经不再是如何确保解释的"客观性"的问题,而是协调各种利益冲突、确保社会正义。正因如此,民法解释学才区别于传统学术的"训诂学"。民法解释学不仅要探究法律文本的本义,追求解释的客观性,更重要的是要透过法律解释最终实践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