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赔偿的 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 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工作年限自2008年起
建议来个离职设计,看看能不能最大化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没有,因为是你主动地
根据对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的理解,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如果公司不存在违法的情况下你主动不续签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