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与私营独资的区别如下:
一、出资人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二、主体资格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三、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四、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按照最新修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股东也无需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然人独资
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就没有“其他股东”了,当然也就没有协议了。 如果有“与其他股东签定的股东入伙协议”,那就不是“独资”了。 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