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属于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企业补签劳动合同,如果以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企业赔偿从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法律分析
试用期主要是用来检验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个人素质。试用期对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过程,双方会彼此进行深入了解,彼此进行考验,只有达到互相认同,才能顺利正式签约。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后,必须及时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内容等的证据,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如不付报酬、薪金过低、工伤拒赔、违规延长试用期等,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属于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企业补签劳动合同,如果以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企业赔偿从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广东胡律师:
这个不算劳动合同,你只要入职了单位就要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说试用期就不给签合同。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予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如果他们不给,你就凭工作证、工资条、同事证言去申请劳动仲裁。
合同不是唯一证明你在此单位工作的证据。
如果有能够认定你是在这家单位工作的证据,如果日常的工作证据,同事等。是赖不掉的。
构成合同要素有好几个的,比如单位名称,内容,公章,自己的签名。。。。你说的不是合同,可能是像简历、档案之类的东西。
以你现在的情况,就直接跟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签订合同。但是说之前要做好准备,比如我上面所说的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不行就走人了,我是觉得签不签都无所谓了。当然如果工作很令人满意又是另外的说法了。
但是通常现实是残酷的。一般受聘人都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何况难道你真的说想或对打官司报无所谓的态度?
要到工资以及一定的赔偿即可。
没事的 我刚进的小公司也是过了3个多月经理想起来才签的劳动合同 也是一个月的试用期 不过你可以提醒你上司一下 这是你的权利 不签合同真出了什么事就说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