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无营业执照企业的工人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2025-04-13 11:30:2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申明本人不是律师,但能回答你这个问题,供你参考
  一、如果那个企业如你所说系无照经营的话,那工人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就不属于工伤,而是适用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的非法用工受伤;
  二、不能认定工伤应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非法用工单位,并由劳动监察部门(按上述赔偿办法)处理;
  三、要享受一次性赔偿确实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知道赔偿具体标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分很多种,工伤鉴定只是其中一种(也只有这一种必须出示工伤认定决定书),还有因病退休鉴定、工亡人员直属亲属鉴定等等这些都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包括非法用工致伤在内,这些鉴定都是不需要工伤认定书的,所以你完全不必担心,只是你要向鉴定委员会说明你将作的鉴定种类,因为工伤鉴定人数最多,一般容易混淆。
  另外附带注意:
  1、你需要搞清楚,你说的那个企业到底是不是无照经营, 因为这种无照经营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一般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可能无执照,可能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其他你不知道的情况。 这一点你一定要设法搞清楚,如果对方是有执照的或是合法经营的个体,那么就不适用上述非法用工赔偿了, 而有可能是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事伤害赔偿;
  2、非法用工的认定根据各地方不同, 不一定是由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也有可能是工伤认定部门和仲裁院,这就靠你自己去问了。
  祝顺利!

回答2:

  无营业执照的企业不是法定的用工单位,使用工人属于非法用工,工人工作中受伤,应当按照劳动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赔偿。
  非法用工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申请鉴定填写申请表(注明无照用工),提交病历资料即可。
  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
  非法用工残疾赔偿金,以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级伤残16倍,二级伤残14倍,三级伤残12倍,四级伤残10倍,五级伤残8倍,六级伤残6倍,七级伤残4倍,八级伤残3倍,九级伤残2倍,十级伤残1倍赔偿。
  非法用工受到事故伤害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非法用工的所有赔偿均由非法用工单位支付。

回答3:

1.是雇佣伤害;

2.如果非故意造成的,雇主应当赔偿;

3.非法用工伤亡规定不是指这种情况;

4.不能做工伤等级鉴定,可以做人身损害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