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物商品支付返利: 1、销售方核算方法: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应计入销售费用,但同时根据税法的规定,要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需计缴增值税。主要会计分录:借:营业费用贷:库存商品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买方核算方法: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库存商品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 二、货币资金支付返利: 1、销售方核算方法:根据从购买方取得的合法票据或或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作为费用处理或冲减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会计分录:借:营业费用借:主营业务收入贷:银行存款等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2、购买方核算方法:收到返利时冲减销售成本,依据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将进项税金转出。主要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公司购买商品返利的会计做账: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主营业务收入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依据上述两文件的规定,你公司在收到返利时,应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金转出。
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应计入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