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一下你的措辞,你所谓“收据”应当表达为借据。这么说,借据是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借贷关系的客观有效的主要证据。它能够反映当事人接待关系真实存在所以,你作为债务人偿还债务(偿还欠款给对方的时候)的时候,是应当要求对方返还当初你所打的欠条或者借条的,如果你不要求返还欠条或者借条,你还完钱,对方再持借条或者欠条向你要求 你当如何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