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能光想眼前利益,你还要从长远利益考虑。
先说赠与,只要你们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缴纳你弟弟那部分房产千分之三的公证费就可以了,然后到建委直接过户,只需缴纳契税就可以,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这样做,现在看来最为省钱。估计你也想这样。
但是,我转折一下,以后你这个房子肯定不会出售吗?等以后你和老公发展越来越好了,一定会想买更大的房子。到那个时候如果你想出手,因为有赠与的部分,你需要额外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用问为什么,这就是国家规定。因为你是获利所得,所以多征税也是正常。你计算一下,以后的房价的20%,可不是一笔小数啊。
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你选择哪一个自己拿个主意吧。
首先,该套房屋还在贷款期间,无法办理更名手续,不管是去掉你弟弟的名字,还是加上你老公的名字。
其次,在还清贷款后,可以办理更名。建议以买卖的形式先把属于你弟弟的一半产权过户给你,交纳房款价50%的契税就可以。不建议走增与的形式是牵涉到将来一旦要换房,增与部分需交纳20%的个税,而买卖的房屋只需交纳1%个税。
最后,就是加上你老公的名字做共有人。如果结婚后,可以凭结婚证直接增加共有。如果还没结婚,还是要以买卖的形式过户。这牵涉到国家税收的问题,因为夫妻的财产法定是共有财产,可以免税,除此以外的关系,都不能直接增加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