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2、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历记录或检查照片。
3、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伤害鉴定结果。
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5、邻居朋友的证言。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