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人们以为,当他们说人本性是善这句话时。。

2024-11-19 08: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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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于生存的需要,人类结成社会以应对自然界的敌人,由此产生了相互间的关系和利益冲突,同类反而可能成为了自己的新敌人。作为同类的敌人,人这个敌人究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人性是善或恶具有重大的作用。人性善恶的判断自古莫衷一是,或善(virtuous),或恶(evil/dark)、或如马克思所嘲讽的庸人之说,“人是什么?一半是野兽,一半是天使”。 作为对人性的终极判断,善、恶论成为哲学和神学的基本命题及逻辑起点。国际关系理论同其他哲学、政治理论一样,人性的判断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理论依据的出发点。
在西方,从古希腊、罗马哲学、基督教神学到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思想、启蒙时代的思想,主张“人性恶”的学说一直占据强势地位。苏格拉底将无知视为恶,“善”是知识、理性。人生之初是无知的,因此人具有恶的根性。通过教育和学习,才可以获微乎其微的“善”。柏拉图早年主张“人性善”,认为统治者应当是“哲学王”。然而,小亚细亚的历险使柏拉图深切感受到人性的贪婪与自私,动摇了他对人性的信心。亚里士多德则将人性是分为“肉体灵魂”、“非理性灵魂”、“理性灵魂”,认为人性的本质是贪婪的,因此“不敢对人类的本性提出过奢的要求” ,“正如当人完成为人的时候,人才是最好的动物一样,当脱离法律和裁决的时候,人就是最坏的动物。” 他对人之为恶的能力而深感忧虑。
随着基督教的诞生和传播,西方政治哲学注入神学的基因。基督教主张“人性恶”,“性恶论”开始以信仰的方式存在。根据基督教教义,人类祖先亚当与夏娃因为“罪”,被上帝赶到人间。他们的后代必须忍受惩罚,遵守戒律,向最高的善--上帝忏悔,以获得拯救。基督教中是人与神分立的,人不可能完美和体现出至善,这与中国的修佛、修仙的思想有所不同。透过基督教的渗透,“性恶论”巩固了其学术主导地位。到了15世纪,圣 奥古斯丁仍以“原罪”解释人类的理性和欲望。16世纪,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对神权产生了冲击,西方哲学开始摆脱了神学的直接控制。然而,宗教改革的目的不是破除人性恶的观点,反而认为堕落的人“倘若不被管束,那么在凶暴残忍方面,他就会远胜过所有凶禽猛兽” 。宗教改革不是要跟上帝闹革命,所以“性恶论”的理念未受根本触动。
马基雅维利对人性的否定更彻底,认为人不存在自然向善的本性,“人都是忘恩负义的,易变的,奸诈懦弱的,趋利避凶的,贪得无厌的。” 贪得无厌的欲望是人们行为的动力,生命不息则欲求不止。人若有作恶的选择和自由而不会受惩罚时,一定会到处制造混乱和不安。马基雅维利的思想被意大利法西斯首脑墨索里尼利用,他鼓吹的“人性深不可测,无利他主义或理想主义可言”和“人都是极端自私的”等观点,均来自马基雅维利主义。
康德认为,人既是感性的动物,又是理性的存在者。人既有一种要使自己社会化的倾向,又有一种非社会的本质,这种非社会性就是“恶”。人性中存在3种向善的原始秉赋:一是人作为生命的存在者,行为受制于自我保全的自爱原则;二是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者,具有“人性”的自然禀赋。人与他人比较来审视自己幸福与否,力求博得他人的赞扬,追求与别人平等的地位;三是人具有“人格”的自然禀赋,使人尊重道德法则。同时,人向恶的倾向也有3种:本性上的意志薄弱、不纯洁动机、恶意。
霍布斯从机械唯物论出发,得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利己的结论。在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中,人的行为都是以追求生命的自保和安全为最初动力。人“渴望摄取占用他人皆有共同兴趣之物”的“自然欲望”是“最为确凿无疑的人性公理”。 “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能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彼此都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从而造成“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即人们常说的“自然状态”。 人们无休止争斗,是因为“竞争、猜疑和荣誉”。“第一种原因使人为求利,第二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安全,第三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名誉而相互侵犯” 。霍布斯的“性恶论”思想对国际政治现实主义学派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