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
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扩展资料:
上海公积金贷款,只能等购房后,携带房产证和有关发票到上海公积金提取地以现金方式提取出来。注:一定要在拿到房产证6个月之内。
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申请人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申请人递交公积金提取资料;
3、审核: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4、领取公积金提取回执单;
5、放款。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需要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如代办一定要是配偶或直系血亲,需带本人六份材料另加代办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果有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在外省买房可以取现,不可以贷款。
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尚未联网,所以只能在所交纳的城市使用,不能进行互转,当然商贷也是不能用的。所以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不能再外地买房,只能用公积金在上海本地买房,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可以将公积金转到想要买房的地区,这样的话就可以在外地买房了。
不可以直接办理贷款,但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买的是外地产权房,那么公积金账户余额从房产证发证那天开始到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首先要开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是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单位里就由单位开提取证明;如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封存办”的由任意的区县公积金中心开提取证明。
2.开好提取证明之后携带以下材料到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取款: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
如果你上海的公积金没用使用,在外省市买好了房子,拿到产证的6个月之内可以带好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也就是无法直接使用。
这个肯定不可以的,只能在当地使用,除非你的社保转出去了离开上海了才可以领取这部分钱的。你再咨询下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