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借给朋友一些钱,可是当时借条只写的借款日期和签字,没有写还款的日期.

2024-11-17 08:25:5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有借款金额吧?有就行。你现在就可以要的,不过要给一定的还款准备时间。

回答2:

借钱看人,还钱也看人,钱能不能要回来,的看这个人怎样了。

借条不会过期,。《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协商)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没写还款日期,就是可以随时所要。

如果你最后一次追索行为至今已经超过两年,则已经超出了这类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当然你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但你的还款请求已经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失去了胜诉的机会。也就是说,法院并不能帮你追回欠款。
失去诉讼时效不等于债务人的还款义务的免除,也就是说对方还是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若对方向你作出了愿意还款的意思表示,可以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年)。在这两年内,你向法院起诉,你的请求就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祝你好运,早日拿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