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回答了两遍。。。我老师讲过,看完下列法条你就明白了。
第二题:(1)建云公司、海河公司(2)海河公司
《广告法》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
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
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题: (1).阳元制衣厂(2)阳元制衣厂、任达服饰文化公司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将消费者在展销会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权益受损的索赔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展销会主办期间,消费者可直接就所受损害向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而不能直接向展销会举办者要求赔偿;二是在展销会结束后,在可以找到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就其所受损害直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如果找不到或者虽能找到但是困难较大,消费者可以向展销会的主办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