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我这里有欠条,我该怎么做???急急急!!

2024-11-01 04:05: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这种情况属于民间借贷。欠条是您的债权凭证,如果经多次索要,对方拒不还款的话,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您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渠道追索欠款。

回答2: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回答3:

这种情况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并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是要提供对方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如银行卡账号、不动产等。在判决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4:

去找律师吧。你什么都不懂的,即使教你怎么做你也不会。请律师直接点。

回答5:

先说一下 知道他有什么财产吗 比如房屋 车子 或者其他的可供执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