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公司要我退还以前交的保险费用,怎么办?

2024-11-18 21: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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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公司缴纳的社保费全部进入了统筹基金,并不是进入个人账户,员工不必归还社保费。

企业给员工买保险,是企业的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公司缴纳的社保费全部进入了统筹基金,并不是进入个人账户,员工不必归还社保费。
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2-2%,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6-1%,个人不缴纳。

回答3:

按照法律,公司毫无理由要求员工退还保险费用,企业给员工买保险,是企业的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目前社保是可以跨省流动的,也就是说原单位应当把社保转出来。你可以把你的工资单保存好,作为证据,可以向劳动局告他们,但证据等材料要准备好

回答4:

建议你先看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在去仲裁或起诉单位。

回答5:

你先去你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将你的情况跟他们说清,他们会帮你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