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青苗补偿标准?

2024-11-17 06: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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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国家在征收集体土地时,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应如何进行雀胡补偿?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在补偿标准出台后才召开听证会,遭到了参与者的质疑。  现场  配套政策成关注焦点  昨日上午,在42名听证代表的参与下,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就《郑州市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举行了一场听证会。  听证会上,8位发言代表就如何安置房屋拆迁的居民,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有代表提出,一些村民比较老实,就等着政府补偿,而一些村民则大量建造简易房,希望能得到更多补偿,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让老实人吃亏。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处副处长盛博表示,对于如何安置房屋拆迁居民,政府会有其他配套政策出台,补偿费用、扶助安置是统一的。此外,政府会增加社会保障,来完善解决补偿工作。对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见,国土资源局会向有关领导汇报,进行协商,明确细则,出台配套政策。  盛博说,郑州市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原标准为1993年制定,2004年修订,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各项物价水平的提高,老标准已不能适应现有水平。此次制定的补偿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整体上浮50%左右。  6月8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定于7月8日对《郑州市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面向社会举行听证会。  质疑  听证会存在走过场嫌疑  “听证的内容早就执行了,开听证会也是走过场。”对此次听证会的召开,中原区须水镇一位听证代表表示,此次听证的相关内容其实已经开始执行了,听证根本没有意义。  依照该听证代表的说法,商报记者在郑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现,今年6月2日,郑州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唯蔽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通知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按照新印发的补偿标准,郑州市目前的补偿标准涉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的青苗补偿标准;房屋、道路、围墙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果树类、林木类补偿标准等方面。  如,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的补偿标准分为三个等级,每亩分别补偿860元、780元和720元;平房根据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分别给予每平方米420元、490元的补偿;苹果、梨、桃、杏、樱桃等鲜果类树木,根据产前期、始产期、盛果期等不同,每棵树可分别获得30元~450元等不同标准的补偿。  此次听证的内容,的确是郑州市政府网站上下发通知中执行的补偿标准。  回应  提前执行是为保护农民利益  对补偿标准先执行后听证的问题,盛博说,由于郑石武客运专线、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急需动工,按照老的补偿标准,老百姓的利益会受到更大损失。鉴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就该补偿标准已进行了一年半的调查和征求意见,提前出台新标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指岁州益。此次听证会后,听证代表的意见会反映到相关的配套办法里。  盛博还表示,按照规定,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修改,本不需要召开听证会。由于没有更好的办法搜集意见,才决定采取听证会的形式。  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规定应该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后再做决定。  对郑州市先发文后听证的做法,该负责人表示,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由省辖市负责,不需要向省厅上报,所以对这场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但是,若是先下发正式文件,再组织召开听证会,这种做法肯定不合适,有可能是在补程序。 来源:河南商报 责编: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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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中槐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液谈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卖埋友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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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河南省政府在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上做文章,在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以后,该省各省辖市相继出台政策,提高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今年2月1日起,河南省政府提高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但其中并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此后,为了保障国家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省辖市在经过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在此轮调整过程中,补偿标准都有所提高。
  据悉,南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实行包干补偿,其中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由原来的1300元/亩提高到1500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原来的2.2万元/亩提高到2.4万元/亩。洛阳市新的补偿标准比2009年颁布实施的补偿标准平均提高了18%。
  截至目前,河南省2/3的省辖市相继调整了这一标准。随着各地新标准的实施,被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于所征土地进行的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征地补偿主要是对于征收土地的补偿,一是土地补偿费,一是安置补助费,三是青苗地上附着物。

  征地补偿费

  1、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的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棚兆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征地补偿标准需按物价增长指数等因素提高,使之能够达到老百姓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标准。对于雀锋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应按土地的平均用益物权为基顷和晌础,制定区片的价格。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最近实行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较原来提高了近20%,新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到3年调整1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收益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而降低。

  河南省征用耕地中,对于各类作物的副产品按主产品年产量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计算。
  如果您发现违法占地情况或者征地补偿有问题,可以拨打12336土地举报热线或者110联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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