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三房轮候家庭、其他京籍无房家庭及新北京人无房家庭等。
1、“三房”轮候家庭
三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公租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京籍家庭
需满足两个条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家庭人口数≤3的,年收入≤10万元;家庭人口数>3的,年收入≤13万元。这里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还包括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
3、非京籍无房家庭(新北京人)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家庭应推选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公租房摇号入围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
2、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提出租金补贴方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确定租金补贴方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
3、发放补贴
租金补贴家庭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租金补贴家庭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租金补贴家庭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租金。
扩展资料:
以下三类人可以申请调整调换公租房:
1、第一类是因工作地发生变化需要调换公租房。
承租家庭工作地发生变化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申请调换同套型不同区域住房。
2、第二类是因家庭人口变化需要调整公租房。
承租家庭因结婚、生育等原因人口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调整与变化后家庭结构相匹配套型的住房。
3、第三类是因亲情照顾等因素需要调换或调整公租房。
承租家庭有亲情照顾需要的,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街道调查家庭情况,出具调整意见,并可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调整相应房源。
如需在全市内统筹房源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协调。承租家庭按照相关规定重新选房、换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公租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市住建委解读《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
在北京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人群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租房。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第十条 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扩展资料: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符合公租房相关条件即可申请,例如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等条件。
一、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二、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扩展资料:
公租房供给人群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公租房
必须是北京户口,需要先申报资料,等审核。
具体流程:
一、北京公租房怎么申报
1、北京公租房申报条件:
北京公租房申报人群面向北京市中低收入住宅家庭(包含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资历审阅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宅难家庭) ,暂不对外地人敞开公租房申报条件。
2、北京公租房申报流程:
获得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限价产品住宅资历的家庭:无须再次申报,只要到户籍所在地大街或乡镇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注册。填写《申报公共租借住宅轮候预先注册表》即可进入公共租借住宅轮候规划。
所需资料:申报人身份证、"三房"审阅存案通告单。
优先配租目标: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报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白叟、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武士、优抚目标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特别提示:达到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借住宅。
二、北京公租房申报流程
公租房新的7个项目房源共计9961套。其间,小套型5408套,中套型1413套,大套型3140套。规划掩盖海淀、朝阳、丰台、大兴、房山、通州6个区,且每月租房费用 每平米仅需24元。
1、公租房配租流程:
(1) 初步意向注册:为下一年1月4日9点—2月5日17点。有意向的家庭带着个体身份证原件,到原申报大街办事处(乡镇)住宅保证作业窗口进行注册。初步意向注册不对详细项目。
(2) 摇号:下一年4月,市保证房基地将举办摇号,仍选用"大摇号"模式,不分项目,按大、中、小套型的次序,优先组在前、一般组在后的准则进行摇号。摇号成果作为7个项目选房次序根据。
(3) 选房入住:对某个项目进行了二次注册的家庭,将根据摇号时断定的选房次序号,顺次选房并入住。
(4) 二次注册:7个项目达到竣工交给条件时,市建筑委网站、市保证房建筑出资基地网站将发布公告,进行二次意向注册通告。达到条件的存案家庭,如有租借意向,需分项目进行二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