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B公司不知是代开发票的话,可以不用罚款,但要对相应的进项转出补交税。但可向A公司要求赔偿。
一般无问题的。
需要罚款和补税。因为a收到的发票上能明确看到开票人为c,而且是b自己直接把钱打给了c公司的账户,所以b是知道代开发票一事的。不能判定为善意取得,参见国税发【2000】18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