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无进项,进项税额转出-本月数>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但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栏中还有余额。

2024-11-17 02: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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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十月份缴纳:68262.55-52633.89=15628.66 三季度总收入:465769.31+483948.76+401542.75=1351260.82 税负2.2%,需缴纳增值税:1351260.82*2.2/100=29727.74 十二月份还需缴纳:29727.74-15628.66=14099.08 因为11月份留抵88911.79,因此本月在没有进项税的情况下还需开出14099.08+88911.79=103010.87税额的发票才能达到税负。 也就是(103010.87-88911.79+15628.66)/1351260.82=2.2% 当然实际情况比这个还多,因为你开票的同时又增加了销售额,从而又提高了达到税负需要的税额,你可以慢慢测算下。 刚才为你测算了一下,需要开具108510.80税额的销项发票就能达到税负,税负为: (108510.8-88911.79+15628.66)/(638298.82+465769.31+483948.7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