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个要不要先给他在进行理赔的问题,如果你比较的认可这个人,且不太可能会跑的话,你可以先选择给他理赔资料,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选择和对方一起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同时直接将理赔款直接打到你的账户上就可以了;
其二,起诉地点选择问题,可以选择在事故发生地,也就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地方城市法院进行诉讼,也可以选择对方车主所在的城市法院进行诉讼,在起诉的时候可以将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其三,关于其他费用的产生能否理赔,在严格意义上,完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保险法》明文规定对于保险事故产生的其他合理的费用都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即本次事故造成了你的一些合理损失,在什么是合理的问题上,可大可小,所以比较难弄,而且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可能不会进行赔偿。所以应当注意,在起诉的过程中,可以讲这一点作为诉讼的要求。
综上所述,如果损失金额不是非常大的话,建议到保险公司协商赔偿的标准,如果损失较大,个人难以接受的,可以直接选择诉讼。
如果真到了起诉时,把来回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10天修车期间的租车费或打车费都算上就行了。这些法院都是支持的,你可以对方说明白,不要到时反而要出的钱更多,而这些费用对方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
一般是一手交发票一手交钱,和他到那里报销一点关系没有。
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你手上不?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发票,直接找他要钱。如果你给他邮过去了,他可能会耍赖不给钱,到时候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