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了保证双方对于婚姻的忠诚,签署了《出轨保证书》。那么,出轨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保证书,能否保证婚姻幸福美满?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其实,不论婚前还是婚后签订的婚姻保证书,其法律效力性不大,实际操作性也较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其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婚姻保证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出于平等、自愿,是否为个人的真实意愿表示等情况而定。一般婚姻保证书要具备法律效力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签保证书不自愿、个人财产不分如果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迫于结婚或维持婚姻状况等压力才签订保证书,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以支持的。2、保证书将关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作为保证内容,属于无效部分。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当然,若签订此类保证书时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的婚前或婚后财产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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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轨保证书》的法律分析
(一)保证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自愿
婚姻保证书,能否保证婚姻幸福美满?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李航表示,不论婚前还是婚后签订的婚姻保证书,其法律效力性都不太大,实际操作性也较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其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婚姻保证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出于平等、自愿,是否为个人的真实意愿表示等情况而定。
(二)婚姻保证书要具备法律效力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签保证书不自愿 个人财产不能分
如果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迫于结婚或维持婚姻状况等压力才签订保证书,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以支持的。虽然法院对个人婚前财产分割不予以支持,但对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还是支持的。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夫妻在离婚时对夫妻财产分割,存在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还可以有权要求法院对其予以惩罚,即赔偿。
2、保证书将关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作为保证内容,是属于无效部分。
因为抚养权的归属涉及人身关系,而不属于合同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内容。因而,虽然放弃抚养权的约定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因合同法仅调整财产关系,而不涉及抚养权这种人身关系的内容,因而不适用合同法的约束与规制。此外这对小孩的权利也可能造成侵害,因而此部分内容属无效部分。
(三)定性分析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当然,若签订此类保证书时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的婚前或婚后财产的约定。
《出轨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答案是要分情况。一般来说,《出轨保证书》可以看作是一种合同性质的文书,当其满足了合同生效的三个要件时,该文件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换句话说,双方自愿签订的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出轨保证书》是有效的。但是,您还需要注意,在《出轨保证书》中夫妻双方是不能对人身性质的权利加以规定的。
根据保证书中的内容确定。 1、财产协议。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保证书中“财产都归对方所有”的承诺,实质上是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保证书中所谓的“男方再次出轨”约定,实质上是男女双方对承诺的生效条件进行了约定。如果缔约时,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愿签订约定,不存在胁迫、欺骗等情形,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那么该约定约定合法有效,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女方起诉离婚时,可以主张经此保证书的财产分割条款为依据,就家庭财产进行分割。 2.保证书中对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婚姻关系具有人身关系,不同于仅限于调整财产关系的《合同法》所说的合同关系。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就像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样。但是,该保证书关于过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