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实行之后,很多人不明白未来是不是还要遵守以往的一些条例,比如二零一五年发的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意见,这点需要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一、新《公务员法》内有专门的规定,以往规律还要执行!
里面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从二零一九年的六月一日起开始实施《公务员法》。其中关于二零一五年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意见,将有一部分要执行,比如公务员的业务环节将会全面的执行,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关于任用制度和福利方面的制度,则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以往的规定将取消,而是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进行,这点《公务员法》有明文的规定,大家需要遵守!
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明确的指导!
我国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全面的解释了新的法规出台之后,二零一五年县以下职务职级并行意见的处理办法!其中专门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对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前的一些职务职级的处理,依旧按照以往的规定处理,但是只要是在二零一九年六月之后的职务职级的调整,这需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三、我国中组部印发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也就解释!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是我国中组部的一个规定,内容中明确告诉大家实施方案的时间性、延展性!明确的说明了相关的方案执行的具体办法!大家可以参考《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里面的方案进行实施!
新公务员法都已经出来了,旧的执行意见自然就自动废止 了,15年的自然就不再有参考意义了,全部以新公务员法为准。
千呼万唤始出来。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公务员法》,定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新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职务职级晋升、提前退休事项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修改完善,其中关于非领导职务职级晋升相关条款及细节的公布,因为牵涉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最受人关注。
2015年,我国在部分省市试行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目的就是为了激活基层干部队伍的一池春水。新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职务职级政策的规定,并以法律形式明确,说明试点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可以在全国范围推广。新公务员法施行后,毫无疑问,原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自行废止,按照新公务员法来执行。
但对非领导职务,新公务员法作了比较大的改动。 将以前的巡视员到办事员十个层级,分成了四等十二级,总结起来,就是两级巡视员,四级调研员,四级主任科员,两级科员,取消了以前的非领导职务副职的设置。这样改的最大好处,就是提级快,容易解决级别待遇问题。下一步,预料中央将根据新法出台公务员职级晋升的实施细则。
具体标准,参照目前部分地区试行的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可以管窥一豹,上下变化应该相差无几。
15年发的县以下职级并行意见就作废了。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将设置5个职级,如果一名正科级别的乡镇公务员连续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好应对预案。
南都记者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等多个省份获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正式下发,将正式实施。这一文件旨在打破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十15年发的线下职务的话,我觉得确实也会有很好的一个意见,并且执行。
还是会执行的,这个还是按照以前的方法实行的。